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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情节,在“倒朴”浪潮最高涨时,国会举行弹劾辩论会,两次朴槿惠都没参加。当国会通过弹劾案后,朴槿惠给黄教安打电话说:“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之前三次对韩国民众公开道歉,认为“对身边的人失察”,这说明朴槿惠把弹劾所涉及的事实根本没有当回事。2017年李在镕在庭审时说:“总统强迫出资,我是受害者,谁能拒绝总统的要求?”朴槿惠没有出庭。李在镕给崔顺实出资433亿韩元(约合2.6亿人民币)。
后期朴槿惠拒绝认罪。在她的眼里这都没有什么,充其量就是个过错,可是在检察官的眼里就是犯罪了。
所以,错和罪是在法与特权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认知。朴槿惠从小在青瓦台耳濡目染的“说一不二”,法律观念是淡漠的。虽然经过18年的“苦难”,后又重新从政,当议员也好,当总统也好,都置身于在大国家党(现自由韩国党)的特权阶层里,再加上与财阀的关系,所谓行事朴槿惠都认为正常现象,所以往往就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像朴槿惠要求李在镕给崔顺实出资,反正自已也没得到,构不上贪污受贿。可是她忽略了是在用总统的权力,但检方认定与崔顺实共谋也有些牵强,检方称,李在镕为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从而顺利接掌三星经营权。其实,李在镕是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的独子,己经是三星集团实际控制人,还要什么接掌三星经营权?检方认为李在镕还是有所求,要么为什么要给崔顺实这么多钱?而李在镕倒不是为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只是总统说了无法拒绝。
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朴槿惠好像是为了报崔顺实的“知遇之恩”。
做为检方,朴槿惠的“亲信干政门”事件,引起了这么大风波,被国会和宪法法院通过弹劾案下台,不查出些罪名如何交待?况且当时调查朴槿惠弹劾案所涉及违法事实的独检组成员尹锡悦被任命为首尔检察厅厅长,就是要彻查朴槿惠而查出更多的罪名。也就是说,朴槿惠错也好,过也好,都可以被检方认定为罪。就像违反选举法案,检方认定朴槿惠计划实施却仍被法院判了2年徒刑。还有像国情院受贿案,国情院“上供”的35亿韩元特殊经费,朴槿惠都用于青瓦台的正常支出,可是检方却认定都是给朴槿惠的贿金。按照朴槿惠给法院写的一封长信记载,前任总统都这么做,并没有说是贿赂,偏偏到了朴槿惠这里就成了贿金,显然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所以,这个罪名又似乎强加。
其实,对于错和罪,不是朴槿惠及律师所能决定的,关键是进步派人士当上了总统,而朴槿惠是代表了保守派,保守派是韩国的利益阶层,在利益阶层里彼此“互动”是司空见惯的事,保守派当中并不认为这是违法。但是进步派对这种官商结合的做法是反对的,当然则视为违法了。实际上,韩国总统被清算,都是以贪腐为借口的,关键是哪一派上台。
朴槿惠走到今天,是韩政治制度,确定了朴槿惠惠的政治生命,因历届总统下台都有牢狱之灾。由于韩政坛风波朴槿惠被弹劾下台,沦为阶下囚,自己认为,一个三无总统,把她一身奉献于韩国发展事业,她有她的薪酬,说贪污情理不符?应该是小题大作,欲加之罪,编造事实要她下台。闺蜜干政,只能说被闺蜜利用,失察用人不当,应付链带责任,属决策失务。总统下台,检方当然看现任总统的脸色办案,为什幺,不把被告犯罪的事实,与律师代表团的陈述意见公开?朴本人不到场,的宣判不符合法律规定,一面之词代表不了朴槿惠有罪?应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难以服众错案,希望在文正寅政府下台能得到纠正。
朴槿惠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严重触犯韩国法律,这是不容置疑的。所谓的错或者罪,在朴槿惠身上已经是没有区别了,可以说朴槿惠既犯了大错,又犯了重罪。
朴槿惠不同寻常的身世导致她和崔顺实有不一般的交情。可是就任韩国总统以后的朴槿惠,并没有从大局出发,恰当处理和崔顺实的关系,任由友情在政治中任意穿插,最后东窗事发,朴槿惠在一片反对声中黯然下台。个人认为,韩国检方对朴槿惠的指控中,闺密干政这一块儿没有冤枉朴槿惠。
韩国政坛更像是一场循环上演的江湖恩仇录。韩国政坛以往的政治斗争中,朴槿惠并没有置身事外,独善其身。韩国前总统卢武铉落得个悲惨下场,就有朴槿惠的一份功劳。而文在寅是卢武铉曾经的左膀右臂,两人情同师徒。再加上当初同为总统候选人的文在寅和朴槿惠,在总统大选中针锋相对,最终朴槿惠微胜文在寅。文在寅对朴槿惠可并没有一丝好感,甚至是憎恨。
朴槿惠自己行为不检点,身陷囹圄,文在寅当然要公事公办,不公报私仇就算好的了。韩国检方对朴槿惠的调查结果,朴槿惠最终的态度是默不作声,一切听天由命。这其中所有的指控罪名,朴槿惠当然也不会选择性承认,因为没有意义,所谓捏造与否,估计朴槿惠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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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的还是比较好的。因为很多人不了解朴槿惠到底做了什么,只是从一个女人的身份来同情她,这不对。
谈到错和罪,肯定是不同的。有错不一定有罪。
但是朴槿惠犯下了什么?在木叔看来,错和罪都有。
所以她被抨击被判刑,其实并不冤屈。
第一,朴槿惠的罪是什么?
最大的罪其实就是纵容下属操纵国家政治。大家知道“闺蜜门”吧!
她自己的闺蜜没有任何政治头衔,却成了掌控国家大事的人之一,甚至韩国媒体称,朴槿惠的很多做法都是这个闺蜜崔顺实给她出谋划策,朴槿惠本人甚至成了傀儡一样的人。
这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了。
试想一国总统能把国家大事甚至是很多机密的事情,告诉一个毫无政治经验和官职的朋友,而且把她的意见当作自己施政的指针,这在任何国家都是笑话。
别说一国总统,就是一个局长把内部高度机密的事情,随便和身边人交流与商量也是犯法的。
因此朴槿惠如此对国家和老百姓赋予她的权力不珍惜,甚至任意践踏,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
第二,朴槿惠的错是什么?
其实错误更多是政策上的,这倒不至于成为她被判罪的理由。
比如她对美国的政策,过于亲密而且立场非常右翼,结果造成地区局势长期紧张和复杂。这个被很多韩国人诟病,当然也被反对党也就是如今的文在寅诟病。
文上台后继承了卢武铉的阳光政策,我们都看到了地区局势有了很大缓和。
因此这在实际行动上是对朴槿惠过去政策的打脸,现如意味着过去她的政策是错误的。或者说是失误的。
不少人对此不喜欢,但法律不会因此而判刑。
她的最大问题还是木叔刚才说的是触犯了法律,作为总统不自律不检点,这就是一种变相的贪腐行为。
先强调个人观点:朴槿惠的罪责与判罚,都是经过韩国司法机关依法侦察判决的。在一个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总统文在寅是无权操纵韩国司法部门的。
其实已经被韩国法院判决定罪的朴槿惠,她的所有问题已经可以盖棺定论了。但是一直有关于她罪与错的讨论,是因为作为韩国乃至亚洲政坛极为罕见的一位女性领导人,最终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会得到很多人的同情。在韩国国内,朴槿惠的支持者一直坚持她是有错无罪的,然而韩国法院的侦判岂能是儿戏的。
关于朴槿惠的罪名有很多。包括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贪腐以及“亲信干政”案等。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就是闺蜜崔顺实的干政案。2016年10月24日,在崔顺实委托物业处置的电脑中发现200份文件,其中44份是朴槿惠演讲稿,文件打开时间在总统演讲前。总统的演讲稿在发布前属重要机密,只有总统本人和极少数高官能接触到,这种违反国家机密法的行为已发展成朴槿惠的最大丑闻。
(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被捕受审)
有关闺蜜崔顺实干政案的判罚占了朴槿惠刑期的绝大部分。2018年4月6日,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被判24年监禁,罚款180亿韩元;8月24日,槿惠“亲信干政”案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判处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罚金200亿韩元。对此判决,很多人可能不理解,认为崔顺实是朴槿惠的私密圈子的重要人物,不会有泄露国家机密的可能,所以顶多算是犯错而不是犯罪。然而,法不容情。
除了罪,朴槿惠真的还有错。她的错误在于对北战略的紧张态度和对美国战略的盲目屈从。导致那南北关系、对/华关系的彻底失败。如果没有亲信干政案,这只是朴槿惠团队的形势误判和策略失败,但有了亲信干政案,那么一切就变得不可原谅。把所有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的机密信息让一个身份与韩国青瓦台毫不相干的人染指甚至参与国家政策决断,这是对韩国国家利益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和对总统职位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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